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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被强制开博吗?

http://www.ahhao.com  2008-01-17 作者: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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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在的教学区建了个博客群,上级领导鼓励倡导,近乎是强制我们必须开博,还必须得用实名。这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

    有位绅士退休后在乡下买了栋房子贻养天年,可是村里恶做剧的孩子们却每天早上6点就去敲他的门,把他吵醒。这位聪明的绅士想了一个办法,他对孩子们说:我很喜欢你们每天早上来敲我的门。为了鼓励你们这种行为,我决定每天给早上6点准时来敲门的每个孩子2分钱。这样,开始几天孩子们仍然兴致勃勃地来敲门来拿钱,可过几天后,孩子们就都不来了。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老绅士用这种办法改写了孩子们的行为。把孩子们本来自发的恶作剧行为改写成了为得到2分钱才做的事。

    这次的行政命令,就好像这个故事里的两分钱。本来是一件蛮有意思的事,虽然会占用一点生活时间,但我们愿意自发来做,随意一些也满意一些。可是一纸公文,却把我们自己愿意做的事变成了领导要求我们必须做的事,这时我们觉得自己的生活被侵犯了。一件好事,到头来却落得怨声载道。

    网络也不是最近才出现的新生事物了,我身边的老师就经常利用网络学习、辅助教学,这之前也没有任何领导的命令。所以我有疑问了:为什么这次上级偏偏要行政干预呢?是不是领导怀疑老师们对教育事业的热忱?觉得不下命令,老师们是绝对不会多花时间在工作上的?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就该想想为什么老师们会被怀疑,这样的怀疑是事实吗?如果老师们真的对教学没有了热情,责任在谁身上?这样的问题,仅靠行政命令就能解决得了吗?上级连最起码的信任都不能给老师,还能希望老师们怎样?

    这个行政命令恐怕不只反映出领导们对老师们没有信心,也反映出对这个网站,对开博客交流的这种方式也没有信心。一个新事物的出现,刚开始大家可能还不容易接受,但只要它是好的,大家定会口口相传,最后都会喜欢上它。但如果它不是对大家有用的,再怎么强制,也只能维持一时的表面繁荣。如果它对大家没有用处,强制大家用它又有什么意义呢?网络是最平民化的,你看看天涯社区天仙妹妹两只蝴蝶”……哪样是靠行政命令让它红起来的?如果领导对这个网站有信心,对老师们开博客交流学习这种方式有信心,就不需要用行政命令强制大家了。这样做,毫无疑问,与最基本的网络精神背道而驰了。 

    很多老师为人妻为人母,除了工作,家里还有孩子要照顾,还有一大堆的家务要完成。以前用来备课写教案改作业的时间,现在得抽出很大一部分来上博客;本来一身疲惫地回到家,总算可以靠在沙发上稍微休息一下了,却想到还有博客要去写要去看,腰酸腿软地还是得起来。百无一用是书生。有的老师虽然不满,也只敢私下抱怨两句,博文里依然要洋溢着虚伪的热情——“我爱博客。现实是生硬、残酷、无奈的,网络本来可以让我们解脱束缚自由驰骋(只要不违法)。可是现在我们却必须把现实的无奈延续到虚拟中。如果这是中国教师的悲哀,那也必是中国教育的悲哀,是中国未来的悲哀。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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