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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儿童的文化习性及其获得
[摘 要] 个体在生命早期获得的文化习性为其将来的文化自信心与文化适应力的发展打下最初的文化底色。文化习性的获得源于个体的人格倾向和文化体验与外在文化环境的差异与矛盾,其获得机制具体表现在文化渗透、文化场的规约以及个体主观的文化选择三个方面。新的世界文化格局之下儿童文化习性的塑造应当以顺应儿童天性为根本,同时注重文化场的更新以及教育者自身的文化适应力和文化选择能力的提升。
[关键词] 儿童;天性;习性;文化习性
文化习性是由文化环境所主导的、经个体后天的模仿与修炼而获得的具有本民族文化烙印的心理品质。儿童期是文化习性获得的重要时期,为个体将来的文化自信心与文化适应力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同时,个体的文化习性直接关乎民族文化的改良、生存与复兴。当下多元的世界文化图景,改变了过去封闭、单一的文化环境,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与碰撞,导致价值感与文化认同的分歧,对于一直以来自在而为的儿童文化习性的获得带来了冲击。因此,研究儿童文化习性的获得机制及其塑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天性、习性与文化习性
天性,指的是由基因引导的、与生俱来的心理品质。天性是人身上的自然性、宇宙性,它是自然意志、世界意志、宇宙意志。它的内容是本能、无意识和意识的先天形式以及部分意识,这部分的意识也是作为本能与无意识之镜的意识,是对本能与无意识的意识。⑴
习性,与天性相对,指的是由环境主导、经后天熏陶、教养以及模仿、修炼而获得的心理品质。人类为了满足生存的需要以及环境的需要所习得的常识、规范,养成相应的人格倾向与行为取向,比如智慧、果敢、勤劳、宽厚等。习性是相对于自然性与动物性而言的,它摆脱了原始本能的控制而表现出独特的人类理智和社会规范。
人类所独具的习性,一方面凸显了个体发展的可塑性,同时也表明了个体发展与外界环境的双向互动性。文化性是习性的本质属性,它带有民族和区域环境的鲜明特征,因群体文化形态和不同的社会取向而异。文化习性强调的是由文化环境所主导的、经个体后天的模仿与修炼而获得的具有本民族文化烙印的心理品质,它包括了具有特定的民族文化特色的价值取向、思维特征与行为方式。
事实上,个体在发展进程中所表现出的心理品质,一方面由人类的先天的遗传基因所主导,如Reif在《迈向分子架构的人格》(Toward a molecular architectureOf personality)一文中指出可能直接影响人格的基因有十多个;⑵另一方面由后天的环境因子与再造的文化因子所主导,如有研究表明,文化背景有助于预测人们的从众行为。詹姆斯·惠特克和罗伯特·米德在?个国家进行了从众实验,发现大多数国家的从众比率比较接近——黎巴嫩31%,香港32%,巴西34%——但是在津巴布韦的班图为51%,班图是一个对不从众者施加强力制裁的部落。另有研究表明法国学生与挪威学生相比,表现出较少的从众行为。⑶可见,文化习性的获得是先天与后天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一个天性与外在环境的互动过程。这里的外在环境,包括了自然环境和文化环境,其中更为重要的是文化环境。所以,米德认为,抚养儿童的过程就是把文化传授给儿童的过程。由于文化的差异,使得不同文化环境中的儿童获得了不同的文化习性。在她的《萨摩亚人的成年——为西方文明所作的原始人类的青年心理研究》一书中,米德描述了同处于青春期的美国青少年与萨摩亚青少年的不同。那些在青春期美国青少年身上所表现出的“暴风骤雨般的变化”在萨摩亚的年轻人身上却并不存在,因为在整个萨摩亚社会充溢着一种普遍的随和性,使个体的生长发育成为十分容易、十分简单的事情。米德由此得出结论认为:青春期并非必然是一个危机四伏的紧张时期,任何心理紧张都来自文化条件。⑷
由此可以看出,文化条件对人身心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社会文化背景的差异,是个体文化习性差异的根源。儿童期是个体文化习性获得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儿童从生活的点滴中吸取着母文化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因而是个体的文化积淀期,为其今后文化观念体系及行为方式的建立打下最初的文化底色。
二、儿童文化习性的获得机制
儿童文化习性的获得源于个体的人格倾向和文化体验与外在文化环境的差异与矛盾,其获得机制具体表现在文化渗透、文化场的规约以及个体主观的文化选择三个方面。
(一)育儿习俗中的文化渗透
习俗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积淀下来的、约定俗成的习惯,积淀了该民族千百年来的价值取向与道德规范,是其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约着个体的精神风貌与言行举止。不同的民族由于生存环境的不同以及不同民族所做出的不同选择,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社会文化传承模式,对未来一代的抚育必然会打上本民族的文化烙印。美国人类学家C·恩伯、M·恩伯认为:“儿童养育方式对他们将来长大后的个性类型起到了部分决定性作用。换句话说,具有不同育儿习俗的不同社会很可能倾向于产生不同类型的人来”。⑸
育儿习俗既表现在外在的物质表象上,如衣食住行等方面,也表现在民众心理积淀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中。它以熏陶、浸染、禁忌、惩罚等非强制性和强制性的力量,将带有文化遗传基因性质与特征的民族文化因子代代相传,塑造着儿童的文化习性。
所以,本尼迪克特认为:“我们必须看到,风俗习惯对人的经验和信仰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而它的形式又是如此的千差万别。——每一个人,从他诞生的那一刻起,他所面临的风俗便塑造了他的经验和行为”。⑹正是基于民族文化基因所导引的文化倾向性,通过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的浸染与熏陶,儿童获得了本民族的文化习性。如我国的赫哲族人用冷水为新生儿洗澡,并在孩子出生两周后才给其穿衣服(之前睡在刨花堆中);藏族父母在数九寒天让孩子露宿野外。孩子自幼经过这样的身体和毅力的锻炼,为日后形成自立坚韧的品性奠定了基础。”⑺
(二)民族文化场的规约
儿童文化习性的获得,是外在文化环境在儿童内心投射与内化的结果,是个体与家庭、社区、学校互动的结果。从文化的视域看,儿童生活于其中的家庭、社区、托幼机构及学校等是其获得文化习性的重要场所,这些场所不仅具有实在的物质性,同时也具有社会的和概念的抽象性,由特定时空中各文化元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组成一个综合场,它是文化的一种存在形态,是一个有向心力的、动态的、有机的系统。它有其特定的边界、区域、场力与向量,有其内在的运行规则及动力系统。各种力量之间相互作用,对儿童文化习性的获得产生影响。
这个文化场包括了从古至今积淀下来的宗教信仰、价值取向及生活方式、生活习俗等。文化场中的各个组成因子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规范、调节着儿童的文化观念和行为习惯,影响着儿童的价值取向、思维特征与行为方式。
从儿童期的特点看,家庭是儿童文化习性获得的最重要的文化场。家庭是以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建立起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儿童不仅从这里获得基本的物质需要,也从这里获得对外界的初步认识和理解。因而,家庭是人的一切发展的根基,是人一生中精神世界及行为方式的第一源头。家庭对儿童文化习性获得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内核的熏陶与继承,包括民族的宗教信仰、图腾崇拜、伦理观念、风俗习惯、思维方式、心理素质、价值观念等。由于家庭对人的影响的首发性、直接性、深刻性和长期性特点,家庭成为了儿童文化习性获得的第一影响源。
当儿童学会走路,他的活动范围即从家庭迈向了社区,参与社区的文化活动,比如节日庆典、宗教礼仪等。但这时儿童是作为边缘人、旁观者的身份参加的,他对文化的感受与理解,更多的是通过模仿和熏陶而获得的。
当长到一定年龄后,儿童便进入托幼机构或学校等专门的教育机构学习,这时,儿童的身份与以前不同,这时他是作为学校的主人和学习的主体参与到学校各项活动中去的。学校则通过引导、灌输、规约、自我修炼等手段帮助儿童获得相应的文化习性。
此外,个体的人格倾向、主观的文化体验以及文化选择,规定着个体与外在文化环境互动的水平与结果。一般而言,个体与外在文化环境互动的水平可分为自在与自觉两个层次。儿童心理发展的水平,决定了儿童个体与外在文化环境互动的水平处于由自在向自觉水平过渡的阶段。
三、儿童文化习性的塑造
关于儿童文化习性的塑造,历史上存在着天性与习性之争,即“遗传决定论”与“环境决定论”的争辩。如今,两种绝对的观点已被更加辨证的观点所取代,即儿童文化习性的塑造,是儿童个体内在因素与外在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儿童个体内在因素主要是人格倾向性与文化体验,外在环境因素包括了自然环境与文化环境,其中更为重要的是文化环境。在当下跨文化语境中,儿童文化习性的塑造应当以顺应儿童天性为根本,同时注重文化场的更新以及教育者自身的文化适应力和文化选择能力的提升。
第一,顺应儿童的天性。天性是文化的根基。因此,教育必须要以儿童的天性为依据,才能发挥自身的功用。天性是不可教的,也是无法改变的。所以,有学者提出,“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以人的天性为根基为前提的。天性的生成是由生命的进化历史决定的,是经自然选择的,因而是自在的合规律合目的的。教育的出发点应当是人的天性,教育应当尊重天性”。⑻儿童文化习性的塑造,首先应当了解儿童,了解儿童之所以为儿童的需要与成长的规律。蒙台梭利将儿童的需要视作来自生命的呼唤,认为孩童成长为大人是借助于一种神圣的力量。所以在这个奇妙的过程中,教师与成人所做的干预必须是“间接的”,是一种充满敬意地等待儿童成长的过程。她说,“让我们‘释放’这个生命去成长,只要是对他好,让我们当个安静的观察者。”,⑼因此,顺应儿童天性,成人首先应当是一个观察者,一个儿童发展需要的研究者。
第二,更新儿童成长的文化场。儿童成长的文化场是一个大的教育空间,包括正式教育空间、社区教化空间和家庭教养空间。当下的社会文化使得原有的文化场以及其间的文化关系发生了巨变,昔日一元、静态与封闭的文化场,成为了多元、动态与开放的文化场,文化间关系由疏远、隔离与封闭走向了开放、沟通与互动,这些变迁导致原有大教育空间的震荡,对一直以来习惯于自在状态下的儿童文化习性的获得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针对新的世界文化格局下不同文化间关系的变化,雷德菲尔德(RobertRedfield)1956年在《乡民社会与文化》一书中提出“大传统”(greattradition)与“小传统”(1itdetradition)的概念,⑽大传统指的是精英文化,小传统指的是乡民的生活文化,以此强调不同文化间应当互动互补、和谐共荣。当下儿童成长于其中的文化场是一个“大传统”与“小传统”共同作用下的文化场,包括了托幼机构、学校、社区和家庭等。1989年,一本名为《三种文化中的学前教育机构》(PreschoolinThreeCultures)一书对中国、美国和日本3种文化中的幼儿教育进行了比较。研究显示,根据美国人和日本人的标准,中国托幼机构的一切都是严肃的、墨守成规的,过分注重学业方面的问题。在日本的幼教机构中,儿童的活动是没有受到控制的。美国的幼教机构将社会价值放置于自由、独立自主和个体之上。这个研究结果表明,社会文化与包括幼教机构在内的各级生态系统存在着内容和形式上的一致,并通过微观生态系统影响儿童的行为。⑾托幼机构中的物理环境与心理一社会环境,尤其是社会文化与幼儿园课程等是影响幼儿的重要因素。因此,就托幼机构而言,更新幼儿成长的文化场应当从这些对儿童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着手,关注其中文化关系的变化及其对儿童成长的影响。
第三,提升教育者的文化适应与文化选择能力。儿童文化习性的塑造,与教育者自身的文化适应力与文化选择能力有直接关系。文化的变迁不仅对大的教育空间带来重大影响,重要的是对原文化生态的生存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对教育者也同样带来文化经验的差异、价值感的分歧及文化认同的精神困境。因此,教育者自身应当提升文化自觉,以民主、尊重、宽容、平等、自由的文化观看待本民族的文化和他文化,增强在跨文化语境下对传统与现代作出合理选择的能力。如同19世纪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向教师强调的那样:“你要说,要想,人是我的名字,德国人是我的绰号”。教育者自身文化适应与文化选择能力的提升是儿童文化自信心与文化适应力发展的重要保证,否则,儿童文化习性的塑造将成为一纸空文,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会由此失去继续传承的根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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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引自孔宪铎,王登峰.基因与人格——试述基因为人格特征的原动力.文史哲,2006,(3):5—13
[3](美)戴维·迈尔斯.社会心理学.侯玉波等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6:175
[4](美)玛格丽特·米德.萨摩亚人的成年——为西方文明所作的原始人类的青年心理研究.周晓红等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185
[5]C·恩伯,M·恩伯.文化的变异——现代文化人类学通论.杜杉杉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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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李亦园.人类的视野.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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